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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1218)經營權之爭進入最後決戰,泰山針對龍邦(2514)提出5月31日召集泰山股東臨時會提出假處分禁止5月31日股臨會召開,預計於5月17日、5月22日開庭。法院宣判成為這次股東會能不能順利召開的重要關鍵。
律師陳錦旋表示,龍邦國際等7位股東以過半股數根據公司法第173條之1召集股東會,認為龍邦所據召集股東會理由並非真實,並迴避提出另6名共同召集股東會的召集人資訊,所以提出假處分禁止5月31日股臨會召開,預計於5月17日、5月22日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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