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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為生技股王的康友-KY公司前董事長黃文烈等人編製不實財務報告,營造康友營收假象,使投資大眾誤信而進場買股票,並詐貸201億6千餘萬元,黃文烈等人潛逃海外,檢方發布通緝至今;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替4744名投資人求償,台北地方法院日前判康友、黃文烈等人應連帶賠償50億5580萬餘元,另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和2名會計師應連帶賠償25億2790萬餘元,可上訴。
檢方起訴,康友在大陸百分之百轉投資孫公司「六安華源製藥有限公司」,2018年起出現營運困難;隔年,黃文烈將六安土地、廠房及機器設備抵押給大陸贛州銀行廈門分行,借貸人民幣2億3722萬餘元。
康友2019年第四季財務報告未揭露抵押資訊,負責簽證的會計師施景彬、江明南,對不實財報未依有關法規、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此外,黃文烈等人2018年間,將影響每日股價上漲檔數控制在一定範圍內,規避證交所察覺炒股,以高買低賣、相對成交等方式,將康友股價從397元拉抬至537元,炒股大賺22億6372萬餘元。
檢方查出,黃文烈等人以虛灌存款、隱瞞動產抵押登記等手法,連續編列不實財務報告,營造康友營收暢旺及財務體質健全等假象,使大眾及銀行願意投資進場買入股票及放貸,共詐得201億6730萬餘元。
投保中心替4744名受害投資人提起團體訴訟,向康友、黃文烈、康友總經理、財務長、多名董事及獨立董事、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施景彬、江明南等人求償共53億4079萬餘元。
台北地院指出,康友未在財報揭露抵押情事,確實屬於重大財報不實,判康友、黃文烈、總經理、財務長、董事及獨立董事等人應連帶賠償50億5580萬餘元;另有3名獨董應各負千分之2責任,與康友、黃文烈等人連帶賠償各1011萬餘元。
判決指出,施景彬、江明南會計師雖非故意放任財報不實,但有違反證券交易法、查簽規則等法令、審計原則的過失,各自需負25%責任,而勤業眾信分別與兩人負連帶賠償責任,意指勤業眾信與兩人共應賠償25億2790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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