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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中心:代為求償待分配賠償款 2.6億尚未領取

本文共736字

中央社 記者潘智義台北10日電

投資人保護中心董事長張心悌今天表示,部分投資人委任投保中心代為求償,卻忘了來領取款項,目前待分配款項共約新台幣2.6億餘元,期能儘速尋獲投資人領取。

投保中心成立屆滿21年並於今天舉行記者會,張心悌指出,部分投資人未領取應得賠償款項,因年代久遠,已聯繫不到投資人。因此推出「錢找人活動」,期能盡速尋獲投資人領取款項。

投保中心統計截至2023年底,總計協助18萬5000多名投資人進行293件團體求償案件,求償金額達新台幣798億餘元;其中77件經法院判決全部或一部勝訴確定,判決賠償金額約298億餘元。

投保中心指出,2023年度進行中案件包括淘帝-KY財報不實案、聯亞藥內線交易案、生華科內線交易案等指標性個案,另有高端內線交易案、和勤精機股價操縱案等正在受理適格投資人辦理求償登記。

投保中心進一步表示,與部分發行人、刑事被告、董監事、會計師及會計師事務所等民事求償對象達成和解,歷年累計替投資人取得約63億餘元的和解金,另透過勝訴訟判決取得(包括強制執行、判決確定後清償及取得不法所得部分)金額約12億餘元,合計取得賠償款項約76億餘元,並陸續分配予授權投資人,使投資人損害得以獲得部分賠償。

投保中心說明,訴訟案件如有獲得賠償,在扣除訴訟程序支出的裁判費、郵電費等必要費用後,款項便會全數分配給該案件中有辦理授權登記的投資人。

另外,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於2020年修正部分條文,強化代表訴訟及解任訴訟的適用範圍及效果,其中包括被裁判解任確定的董監事3年內不得擔任所有上市櫃及興櫃公司董監事,期將不適格董事屏蔽於資本市場。

投保中心強調,去年單一年度共獲10案解任失格訴訟的勝訴判決,藉由失格效果落實,應可有效督促董監事善盡忠實義務及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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