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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交所:11月17日起 虹光列為變更交易方法、大飲列為併案變更交易方法

本文共487字

經濟日報 記者廖賢龍/即時報導

臺灣證券交易所表示,經形式審閱上市公司(除金控公司計14家申報期限至112年11月29日外)2023年第3季財務報告的相關處理為:虹光(2380)列為變更交易方法、大飲(1213)併案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1、變更交易方法:虹光精密最近期公告申報財務報告顯示,淨值已低於財務報告所列示股本的二分之一,核有證交所營業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款規定情事,證交所已公告自11月17日起,將其上市有價證券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2、併案列為變更交易方法:大西洋飲料先前因有同細則第49條第1項第3、14、19款情事,其上市有價證券經列為變更交易方法在案,嗣查該公司最近期公告申報之的務報告顯示,淨值已低於財務報告所列示股本之二分之一,核有同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3、14、19款規定之情事,證交所已公告自112年11月17日起,將其上市有價證券併案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另上市公司退場機制已於2020年4月1日起實施,查昶虹國際司(2443)因簽證會計師出具繼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查核(核閱)報告將於2024年4月8日屆滿三年,屆期若未能改善,有停止買賣及終止上市之虞,謹提醒投資人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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