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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罰2萬人民幣! 富士康旗下公司傳違反稅務徵收管理法

富士康旗下公司富聯科技(武漢)有限公司因編造虛假課稅依據,違反稅務徵收管理法等,被大陸國家稅務總局武漢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擬罰款2萬元人民幣。(聯合報系資料庫)
富士康旗下公司富聯科技(武漢)有限公司因編造虛假課稅依據,違反稅務徵收管理法等,被大陸國家稅務總局武漢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擬罰款2萬元人民幣。(聯合報系資料庫)

本文共363字

聯合報 記者謝守真/即時報導

據天眼查App 11月21日消息顯示,富聯科技(武漢)有限公司近日因編造虛假課稅依據,違反稅務徵收管理法等,被大陸國家稅務總局武漢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擬罰款2萬元(人民幣,下同)。

消息指出,該事件的處罰事由稱,當事人將部分非直接從事研發人員費用列入研發人員人工費用,加繳扣除。其中,2021年度涉及8人費用88萬餘元,2022年度涉及15人費用105萬餘元。依規定,當事人企業所得稅超範圍加繳扣除的研發費,應調增為應納稅所得額。

此外,從股權全景穿透圖指出,富聯科技(武漢)有限公司由富聯精密電子(鄭州)有限公司全資持股,後者為工業富聯全資子公司。

此前,大陸官媒環球時報10月22日遭揭露,大陸稅務部門對對富士康在廣東、江蘇等地的重點企業進行稅務稽查。另,大陸自然資源部門則對富士康在河南、湖北等地的重點企業用地情況進行現場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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