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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校園霸凌多 成都明定加害者不得被推薦入學

本文共653字

中央社 台北21日電

近日中國發生多起校園霸凌事件,引起官媒央視評論「該動真格了」。四川成都市20日發布高中招生考試規定,明定校園欺凌者不得被推薦入學,意味著欺凌者將失去一半高中入學管道。

10日中國河北邯鄲3位國中生殺人埋屍事件震驚中國社會,隨後陸續爆出多起中學校園霸凌案,引起官方重視。除了地方政府陸續表態表態以「零容忍」態度嚴厲打擊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之外,央視網站20日也發布評論指出「該動真格了」,當務之急是採取負責任的有效行動、對於霸凌行為的懲罰懲戒和有針對性的預防措施。

澎湃新聞報導,四川成都市招考委、成都市教育局20日印發「2024年成都市高中階段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工作實施規定」,其中明確規定考生國中期間有校園欺凌等行為者,不得推薦為指標到校生。

成都的高中入學管道分為「填報志願錄取」、「指標到校生」兩種方式。其中指標到校生占市直屬學校、各區屬省級示範性普通高中招生計畫的50%。區域指標分配到校的,不需要參加中考;市指標到校生需要中考,成績達到「重點線」可被錄取。等於未來有校園霸凌行為者,將會失去一半高中入學管道。

為因應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廳的中考制度改革要求,成都市的考試招生錄取方式改為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評估,以破解唯分數論,強調學生品行與個性特長。今年校園霸凌行徑也被納入評價項目中。

「綜合素質評價」分為正面與負面清單,正面清單包括有市級以上獲獎紀錄,可被優先推薦為指標到校生,或是在錄取中優先投檔(選填志願)。負面清單則包括考試作弊、校園欺凌等,不得推薦為指標到校生,並在錄取中最後投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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