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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茅台前董座受賄4.8億元 遭判無期徒刑

本文共799字

聯合報 記者陳宥菘/即時報導

在落馬近兩年之後,大陸貴州茅台酒廠集團前黨委書記、董事長高衛東受賄案一審2日宣判,高衛東非法收受財物高達人民幣1.1億元(約合新台幣4.83億元),被判無期徒刑。

據貴州高院微信公眾號通報,貴州省六盤水市中級人民法院2日一審公開宣判貴州省煤田地質局前黨委委員、局長高衛東受賄一案,對被告人高衛東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高衛東收賄所得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通報指出,經審理查明,在1999年至2022年的24年間,高衛東利用擔任貴陽市副市長,貴州省交通運輸廳廳長,貴州茅台酒廠董事長,貴州省煤田地質局黨委委員、局長等多個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個人和單位在經營公司、承攬工程項目、取得土地開發權、購買茅台酒等事項上提供協助,直接或透過相關人員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1億餘元,其中4,656萬餘元未實際取得。

法院認為,高衛東的行為構成收賄罪,收賄金額「特別龐大」。鑑於高衛東到案後如實供述監察機關已掌握的受賄犯罪事實,主動交代監察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事實,部分犯罪係未遂,認罪悔罪,大部分贓物已退繳,依法對其從輕處罰。法庭於是作出上述判決。高衛東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公開資料顯示,高衛東出生於1972年。他在2020年3月出任茅台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並於2021年8月調任貴州省煤田地質局局長,其任茅台董座一職,僅17個月。

2022年5月13日,高衛東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貴州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022年7月29日,被貴州省人大常委會罷免全國人大代表職務。

2022年12月14日,高衛東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雙開」,通報指出,其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長期沉溺賭博、多次嫖娼,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其違紀違法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

大陸貴州茅台酒廠集團前黨委書記、董事長高衛東因非法收受財物人民幣1.1億元(約合...
大陸貴州茅台酒廠集團前黨委書記、董事長高衛東因非法收受財物人民幣1.1億元(約合新台幣4.83億元),被判無期徒刑。(取自新浪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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