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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是否修法處理陸配「國籍」?詹志宏:無積極必要

本文共816字

聯合報 記者廖士鋒/即時報導

陸配參選案近期引起諸多關注,陸委會日前在新聞稿引述《國籍法》強調,國民有「雙重國籍」者,任公職應放棄他國國籍,不容我公務員同時向外國效忠。這個說法被專家與政治人物批評是「兩國論」,陸委會副主委詹志宏9日表示,不用無限上綱做「不必要的推想」,至於是否要修法處理大陸民眾「國籍」議題?他則強調目前「沒有積極必要」。

詹志宏9日在記者會上,就陸配徐春鶯擬參選立委如何「放棄國籍」表示,陸配身分移轉後就是「道道地地的中華民國國民」,國民要盡的責任跟義務、享有的權利,「一切照著中華民國所有的法律」,他重申,「這不是陸委會、《兩岸條例》有規定我們不去遵守,而是照著我們的法律規定」。

對於坊間不少人士批評陸委會在搞「兩國論」,詹志宏回擊,「如果把這些現行的法律的介紹的說明,就無限上綱、超乎異常的這種跳躍式的思維來做一些不必要的推想。我想這個是浪費大家的時間的」。

他還舉賴佩霞為例提到,「她做了一個很好的典範,依照法律她必須要這樣子來做才能夠符合參選的資格」。他建議徐春鶯可以看一看中國大陸的法律,「如何的條件之下可以去申請撤銷他們的國籍,法律有規定很詳細」。

至於前任南投縣議員、陸配史雪燕競選並擔任公職的案例,陸委會怎麼看?詹志宏則未回應,僅提到這些個案的問題,依照我們的法律是由任職的權責機關來做處理,主管機關會通知這些任職的主管機關,也就是地方政府的,他透露目前「有三位里長、一位村長」。如果有爭議,「我們中央主管部會再來跟他們來商量」。

至於本報記者詢問,請問陸委會如何看待大陸的「國籍」?大陸地區人民是否是中華民國人民,以及是否打算修訂《兩岸條例》,若衍生違憲爭議怎麼辦?詹志宏則回應,「違不違憲我們國家有國家的制度來做詮釋、做憲法上的解釋」。

他強調,陸委會處理的是兩岸人民的彼此之間在不同的身份的時候,在往來的過程當中,他的身份是什麼樣。「我們陸委會也好,《兩岸條例》也好,並沒有處理到國籍的問題」;至於修法,「目前並沒有積極的必要」。

陸委會副主委詹志宏9日表示,陸委會與《兩岸條例》都未處理到「國籍的問題」,修法「...
陸委會副主委詹志宏9日表示,陸委會與《兩岸條例》都未處理到「國籍的問題」,修法「目前並沒有積極的必要」。(記者廖士鋒/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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