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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設民營經濟發展局 台商列外資 恐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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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 特派記者廖士鋒/北京4日電

大陸近期力圖提振外資企業、民營企業的信心,宣布在發改委新設「民營經濟發展局」,引起財經界關注。

針對這次促進民營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大陸台商樂觀看待,但也有台商指出,大陸商務部仍將台資定義為外資,如此一來,台企是不適用的;對台商發展是否有幫助,仍有不確定性。

大陸台企聯會長李政宏4日受訪指出,大陸官方成立民營經濟發展局,更加確定要支持民營經濟的決心,民營經濟承擔很多創新作為、解決就業等社會責任,但由於這幾年疫情與地緣政治動盪、產業鏈安全問題,大陸政府動用很多資源解決「卡脖子」問題,讓人感覺「國進民退」,但實際上並沒有,當局仍希望民營企業煥發活力。

李政宏指出,如果這次促進民營企業的相關政策是有包含台資,台企聯會協助把訊息向各地台協宣傳。但他強調,大陸商務部還是將台資定義為外資,「如果台資企業被定義是外資企業,它是不適用的」,即使是部分地區先前頒布的(對台企)「同等待遇」措施,目前都還不能完全確定,能否適用於近期官方訂定的這些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各項政策。

李政宏認為,從大陸官方舉辦外企圓桌會,到設立民營經濟發展局,無非是希望能夠重塑信心,從落實政策著手,是比較務實的,「我們還是樂觀、肯定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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