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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商務部指我聚碳酸酯傾銷 國台辦稱正常調查案件

本文共599字

聯合報 記者廖士鋒/即時報導

大陸商務部日前稱,認定台灣進口的聚碳酸酯存在傾銷,並採取保證金形式實施相關措施,由於時值副總統賴清德過境美國期間,引起關注。大陸國台辦16日表示,「這是一起正常的反傾銷調查案件」,主管部門將本著公平公正原則,嚴格依據法律法規,開展進一步調查,作出最終裁定,希望所涉企業積極配合,以依法合規方式拓展大陸市場。

大陸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16日下午就此次反傾銷措施做出上述回應。

此前大陸商務部於8月14日發布「初步裁定」公告,認定原產於台灣地區的進口聚碳酸酯存在傾銷,決定對上述產品採用保證金形式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此次涉及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出光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奇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奇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企業,按照「傾銷幅度」徵收的「保證金」比率從16.9%到22.4%不等,並從8月15日開始徵收。

根據大陸商務部官網,此前我方的工業總會與廠商曾經向陸方表示,希望以膠粒中聚碳酸酯比重(以重量計)99%作為劃分標準,進一步定義被調查產品。大陸官方最後選擇調整成接納這個說法,而不是大陸廠商申請的「以分子結構中含碳酸酯基結構的品質占比」作為標準。

但是對於台灣廠商提出的,大陸產業的表觀消費量(產量加上凈進口量)、產能、產量、內銷量、市場份額、就業率和工資,以及銷售收入均呈增長,大陸並未因傾銷進口產品受到實質損害或威脅;泰國、南韓與沙烏地阿拉伯產品也存在傾銷等理由,大陸官方最後皆並未採納。

大陸國台辦16日強調聚碳酸酯反傾銷調查是「一起正常的反傾銷調查案件」,希望企業以...
大陸國台辦16日強調聚碳酸酯反傾銷調查是「一起正常的反傾銷調查案件」,希望企業以依法合規方式拓展大陸市場。(記者廖士鋒/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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