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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於聯合國提福島核汙染水文件 要求日方停止排海計畫

本文共1301字

聯合報 記者黃國樑/即時報導

中國大陸常駐維也納聯合國和其他國際組織代表團今天向聯合國《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第十一次審議大會第一次籌備會提交發布了《中國代表團關於日本福島第一核電站事故核污染水處置問題的工作文件》,文件提出九點質疑日本排放核汙染水的正當合法性,要求日方應全面回應包括中方在內的國際社會關切,履行國際道義責任和國際法義務,停止強推核污染水排海計劃

據近日媒體報導,日本最快會在8月下旬開始排放核汙染水入海。中方再度以行動表達強烈反對意向。

這份文件說,核安全是核能發展和核技術應用的生命線,既關係到當事國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還可能帶來地區性乃至全球性的嚴重影響。各國應嚴格落實核安全國家責任,使核能的和平利用服務於構建人與自然生命共同體,不能以犧牲自然環境和人類健康為代價。

文件稱,日本福島核污染水處置問題事關全球海洋環境和公眾健康。人為向海洋排放核事故污染水沒有先例,也沒有公認的處置標準。國際社會應高度重視日本核污染水排海問題,共同敦促日方以負責任方式處置核污染水。

文件列舉了反對日本將核汙染水排海的理由與論據。包括; 一、日方沒有證明核污染水排海決定的正當合法性。排海絕非處置福島核污染水的唯一選項。日本政府曾討論地層注入、海洋排放、蒸汽排放、氫氣排放和地下掩埋五種處置方案,許多專家還提出新建儲罐長期儲存、水泥固化等其他處置方案,但日方未充分論證所有可能的處置方案,執意選擇經濟代價最小的排海方案,把核污染的風險轉嫁給全世界。正當性是國際輻射防護的三項基本原則之一,日方單方面選擇排海方案違反該原則。

其次,日方沒有證明核污染水淨化裝置的長期有效性和可靠性。從日方多核素處理系統(ALPS)以往運轉情況看,已證明無法有效去除氚、碳-14等放射性核素,能否有效去除其他放射性核素也有待進一步試驗和工程驗證。據日方自己公佈的數據,經ALPS處理的核污染水仍有約70%未達到排放標準。

第三,文件稱,日方沒有證明核污染水數據的真實準確性。東京電力公司近年來曾多次隱瞞、篡改核污染水數據。機構僅基於日方單方面提供的數據和信息開展審查評估,取樣獨立性和代表性嚴重不足,其作出排海符合安全標準的結論也缺乏足夠的說服力。

第四,文件說,日方沒有證明核污染水排海對海洋環境和人類健康安全無害。福島核污染水中含有60多種放射性核素,很多核素尚無有效處理技術,對周邊國家海域生態平衡和海洋環境帶來不確定影響;文件稱,如果擬排放的所謂“處理水”真的安全無害,日方為什麼不在本國境內處置?為什麼不將其用作日本國內的工業或農業用水?

第五至第八的論點包括:五、日方沒有履行應盡的國際義務。六、日方沒有證明監測方案的完善性。七、日方不應將核事故產生的核污染水與世界各國核電站正常運行產生的廢水混為一談。八、日方不得把機構福島核污染水處置綜合評估報告包裝成日方排海計劃的「護身符」和「通行證」。

文件的第九點總結說,為了保護全人類賴以生存的唯一星球、人類的生命健康,日方應全面回應包括中方在內的國際社會關切,履行國際道義責任和國際法義務,停止強推核污染水排海計劃,並以真誠態度同周邊鄰國充分溝通,確保核污染水得到科學、安全、透明的處置,並接受嚴格國際監督。

中國大陸於聯合國提福島核汙染水問題處置文件。圖為中國常駐維也納聯合國辦事處和其他...
中國大陸於聯合國提福島核汙染水問題處置文件。圖為中國常駐維也納聯合國辦事處和其他國際組織大使李松。 取自中國常駐維也納聯合國和其他國際組織代表團網站                                                                           李 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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