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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孟居已刑滿離境大陸 陸委會:對岸未向我方通報

本文共589字

聯合報 記者陳政錄/即時報導

台商李孟居被對岸控為「台諜」,被判1年10個月刑期和剝奪政治權利附加刑2年,期滿後他已於24日離境中國大陸前往日本,對於陸方是否有透過管道和我方主管機關通報?對此,陸委會副主委詹志宏27日說,大陸沒有跟台灣通報,但我方與李的家屬一直保持密切聯繫,提供必要協助。至於李何時返台,詹志宏說,「既然他已經重獲自由,我想他的行程由他來安排。」

李孟居2019年8月從香港入境深圳後失去聯絡,時值香港反送中高峰引起關注,後他被陸方以「涉嫌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拘捕,遭到判刑。

據他離境大陸後接受BBC採訪所述,李孟居是在飯店房間拍攝到武警集結畫面,後被大陸國安機關逮捕,服刑期滿後被告知,附加刑期期間不得離境,因此開始在中國大陸各地旅行,直至本月24日離境中國大陸。

對於李孟居案,詹志宏說,陸委會在近四年前掌握,接家屬通報後,到昨天為止,一路都跟他的家屬保持密切聯繫,進行必要協助,包括李從大陸出境,到日本後報平安,都有掌握。

詹志宏提到,大陸法治和其他國家截然不同,有一個所謂的「剝奪政治權利附加刑」,會被限制居住和行動,所以像李孟居、蔡金樹等案,即使服完刑也不能隨意出境,所以再次提醒國人赴陸、前往大陸期間應留意風險。

至於李孟居附加刑結束後,陸方是否有透過任何管道和我方通報,詹志宏明確回應說,「沒有」。至於李何時返台,詹志宏說,「既然他已經重獲自由,我想他的行程由他來安排。」

台商李孟居被大陸指控為「台諜」,被判1年10個月刑期和剝奪政治權利附加刑2年。期...
台商李孟居被大陸指控為「台諜」,被判1年10個月刑期和剝奪政治權利附加刑2年。期滿後,已於24日順利離境大陸,並在日本接受BBC的訪問。(截自BBC中文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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