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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維持國人赴陸港澳黃燈警示燈號

本文共918字

聯合報 記者陳政錄/即時報導

隨中共陸續通過「對外關係法」及修訂「反間諜法」於1日生效,和近日港府大動作抓捕、通緝民運人士。據陸委會6日表示,經綜合評估國人赴陸、港、澳持續存有人身安全風險,繼新冠肺炎疫情之後,繼續維持黃燈警示燈號(特別注意旅遊安全並檢討應否前往),於官網新增警示文字,特別加強提醒國人審慎思考赴陸港澳可能發生之人身安全風險。

近日,港府依「港區國安法」通緝包含兩名澳洲人在內的八名海外民主運動人士,和拘捕了包括前香港眾志主席林朗彥在內的前香港眾志四名成員。

陸委會6日表示,近來中共陸續通過「對外關係法」及修訂「反間諜法」並於7月1日生效;此外也持續發生國人赴中國大陸後遭不友善對待、不合理盤查、非法留置、原機遣返或違法拘捕、審判等情事;另外香港、澳門實施「國安法」後,因過往言行遭當局拘捕、檢控之案例也時有所聞。

因此,陸委會說,經綜合評估國人赴陸、港、澳持續存有人身安全風險,繼新冠肺炎疫情之後,繼續維持黃燈警示燈號(特別注意旅遊安全並檢討應否前往)。該燈號警示內容,與美國國務院近日發布之旅遊警示第3級「重新考慮前往(Reconsider travel)」相當。陸委會於官網新增警示文字,特別加強提醒國人審慎思考赴陸港澳可能發生之人身安全風險。

陸委會指出,從今年4月26日中共修訂「反間諜法」起,以及香港屢傳拘捕檢控案例,陸委會今年5月起迄至6月底,已4次透過記者會提出警示;另持續透過網路社群平台等多次提出提醒,並整理數種可能觸犯中方有國家安全疑慮的態樣,呼籲國人前往陸、港、澳前應審慎評估及注意人身安全風險。

陸委會說明,歷年來發布中國大陸、香港、澳門之旅遊警示燈號,均係考量當地政情、疫病、交通、治安、重大天災或事故、或其他可能影響國人赴陸安全等各項事由,加以綜合評估、判斷。

陸委會再次提醒,國人出門在外,人身安全議題向為政府高度重視,陸委會呼籲國人於赴陸港澳前,可多加利用國人赴陸動態登錄系統、國人赴港澳動態登錄系統,以利政府及時聯繫及提供協助;遇有急難事件,亦可撥打海基會緊急服務專線(02-25339995),或陸委會香港(852-6143-9012)、澳門(853-6687-2557)辦事處24小時緊急聯絡電話,以獲得相關資訊與服務。

陸委會過去整理中共可能運用間諜,逮捕、起訴或限制人身自由之行為樣態。取自陸委會臉...
陸委會過去整理中共可能運用間諜,逮捕、起訴或限制人身自由之行為樣態。取自陸委會臉書
陸委會繼續加強提醒國人評估赴陸港澳風險。(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陸委會繼續加強提醒國人評估赴陸港澳風險。(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香港眾志」前主席林朗彥5日遭港警國安處逮捕。(路透)
「香港眾志」前主席林朗彥5日遭港警國安處逮捕。(路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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