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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孫燕姿」大陸爆紅 陸官媒:涉侵權與倫理問題

本文共1113字

聯合報 記者廖士鋒/即時報導

大陸近日網路非常流行「AI孫燕姿」所翻唱的諸多歌曲,不過相關情況因為法律規範不完備,也引起諸多討論。而大陸官媒引述專家指出,用AI繼續製作歌手演唱的歌曲,除了涉及侵權爭議外,還有倫理問題。

目前在大陸的影音平台B站上,「AI孫燕姿」相關影片已經有上千部,同時包含「髮如雪」、「半島鐵盒」、「愛在西元前」等由「AI孫燕姿」演唱的歌曲,都已突破百萬點擊。其他平台如西瓜視頻、小紅書也有極多「AI孫燕姿」演唱的影片。

大陸官媒「中央廣電總台中國之聲」13日引述北京清華大學人工智慧國際治理研究院副院長梁正介紹,AI歌手基本上是用開源的生成式語音訓練模型,集納一些語音素材進行訓練,也就是獲得孫燕姿沒有伴奏與混音的原始聲音,輸入模型中訓練,得到可生成孫燕姿音色的模型,與真人演唱的音色並無二致。

梁正認為,AI歌手以及由此可能擴展出的AI虛擬人,背後還存在著巨大的倫理問題,「比如,AI用某個網紅的聲音去訓練,然後同時跟很多人一起做情感交流,這就可能會產生很大的道德倫理問題,稍微處理不當就會踩到倫理紅線」。

報導並引述法律專家北京市岳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岳屾山分析指,大陸「民法典」裡,聲音保護參照肖像權保護進行,而肖像權又有明確的規定不允許進行偽造,「這可能會涉及侵權」。另外虛擬歌手可能會造成故意誤導、混淆或者是形成假冒別人的名義等行為,「可能會涉嫌不正當競爭」。

國浩北京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粟曉南則稱,如果僅僅是音色或者唱腔,本身是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但是在商標法的規定當中,聲音可以作為『商標』來保護」。他還強調,生活中利用別人的聲音進行欺詐的案例已經出現。

此外,中共政法委機關報「法治週末報」13日也引述浙江墾丁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張延來分析指,AI表演所用到的人物形象、聲音以及作詞作曲如果沒有經得相關權利人的同意和授權,會構成侵權。如果是涉及到詞曲的未授權使用,會侵犯原著作權人的權利。

他還表示,AI合成聲音主要的風險來自於會被用於詐騙和其他衍生犯罪行為,比如利用家長聲音拐賣兒童。而對於大陸很多AI翻唱影片發布者標記了「免責聲明」,張延來則強調,「這樣的文字聲明沒有什麼法律意義,反倒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證明行為人對於侵權是明知的」。

不過也有專家認為,在大陸現有法律體系下,「AI孫燕姿」很難構成侵權。藍鯨財經採訪了中國法學會智慧財產權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姚歡慶,他即指出,AI的訓練用到了大量素材,實際可能素材都是合法的。她指出,把孫燕姿所有歌曲都是正版光碟買回來,投餵給AI來總結它的音色,AI使用孫燕姿的錄音製品進行訓練的行為是否構成侵權?「在我國著作權法下,這種情況原則上是不構成侵權的,一般還是應該被歸為正常使用的範疇」。

「AI孫燕姿」近日在大陸極為火紅,圖為B站上點閱前幾名的「AI孫燕姿」所演唱的歌...
「AI孫燕姿」近日在大陸極為火紅,圖為B站上點閱前幾名的「AI孫燕姿」所演唱的歌曲。(圖/截自B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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