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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首季「詐騙犯罪」逮捕破萬人 最高檢揭露犯罪三特點

本文共897字

聯合報 記者陳宥菘/即時報導

中國大陸最高人民檢察院6日指出,近期大陸詐騙犯罪仍多,且手段不斷更新。據統計,2023一季度共批准逮捕詐騙犯罪1萬0,923人,在所有罪名中高居第2位,提起公訴達1萬8,146人,在所有罪名中位列第5位。

據澎湃新聞,大陸最高檢6日稱,當前詐騙犯罪仍多,且形式不斷翻新,已嚴重損害人民合法權益,並影響社會和諧穩定。最高檢分析,當前詐騙犯罪主要呈現三方面特點。

一是涉及面廣。最高檢表示,除了電信網路詐騙、金融詐騙、套路貸詐騙等傳統常見的詐騙類型外,有越來越多新類型詐騙如養老詐騙、醫保詐騙、收藏品詐騙等不斷湧現、且名目多樣。舉例來說,有些詐騙專門針對老年人,會以提供養老服務、投資養老項目、銷售養老產品、宣稱以房養老、代辦養老保險、開展養老幫扶等,藉此侵害老年人的權益。

二是組織化、規模化特徵明顯。最高檢指出,在檢察機關所有起訴的詐騙案件中,有高達5成以上為共同犯罪。最高檢觀察,有的詐騙集團採用「企業運作模式管理」,會成立專門公司,以「合法公司」作為掩護,甚至租用辦公室,設立多部門、多崗位,分工明確、各司其職。

三是犯罪手段趨於智能化,且隱蔽性強。最高檢說,現在網路、人工智能、大數據等詐騙方式越來越普及,過去傳統的現金交付詐騙,也漸轉變為利用網路銀行、支付平台轉帳,形成網絡單線聯繫、互不見面的「流水線式」詐騙活動。而這種網路詐騙行為的速度更快、受騙人員更多,且犯罪成本低、容易複製,既增加了辦案成本,也加大了犯罪打擊和預防難度。

面對型態日益變化,且案件居高不下的詐騙行為,最高檢也相應一些相應措施,如檢察機關與公安機關已建立了重大案件會商機制,通過制度建設、信息交流、證據標準等方面形成長效合作機制;完善追贓挽損協調機制,努力為被害人挽回經濟損失;主動加強與金融、電信、市場監管等職能部門以及互聯網企業的常態化聯繫和實質性協作,督促落實監管、監測、提醒責任,推動形成懲治網絡犯罪的系統合力。

最高檢指,針對有些被害人認知能力不足、分辨能力差、防範意識不強,或貪小便宜、急功近利,而掉入詐騙陷阱等現象,將積極落實普法責任,廣泛宣傳防範電信詐騙知識,結合典型案例釋法說理,提升社會公眾安全防範意識。

大陸最高檢6日公布數據顯示,2023一季度共批准逮捕詐騙犯罪10,923人,在所...
大陸最高檢6日公布數據顯示,2023一季度共批准逮捕詐騙犯罪10,923人,在所有罪名中高居第2位。(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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