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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營報總編輯李佩鈺被拘一年餘 近日庭審

本文共635字

中央社 台北26日電

中國經濟類大報「中國經營報」總編輯李佩鈺被監察部門帶走一年餘,近日山東錙博法院才開庭審理。此案除了涉及「有償新聞」和「新聞敲詐」,也顯示民間辦報收歸國有所導致的一些爭議。

美媒自由亞洲電台(RFA)曾報導,李佩鈺2021年12月就被監察部門帶走,疑似涉嫌新聞敲詐和侵吞國有資產,被報社記者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公開檢舉。報社另外3名高階主管也陸續被帶走。不過,中國媒體對此事並未報導。

4月22日,中國企業遠東控股集團董事長蔣錫培在社群平台發文,為李佩鈺喊冤,證實了此事。

蔣錫培與李佩鈺為親家關係。根據蔣錫培說法,山東錙博法院剛結束此案的6天庭審,並只限3名親屬旁聽。他相信李佩鈺無辜,盼司法還其清白。

其中提到,他認為中國經營報屬於民企,李佩鈺侵吞的不是國資,不應該被判貪汙罪,這是針對國家工作人員的罪。

不過,根據公開報導,早在1999年底,中國財政部、新聞出版署等3部門已經就中國經營報報社的產權界定作出回覆,並指「中國的報刊社都是國有資產」。

中國經營報在1980年代由民間創辦,後由中國社會科學院主管。

據RFA報導,知情人士指出,社科院欲藉案件清理民間創業團隊,徹底奪取該報社的控制權,並將贓款為己所用。又指該報創社社長王彥被通緝,至今流亡海外。

這名人士還說,中國的財經類媒體中,以輿論監督的名義敲詐廣告贊助是「普遍現象」,但若不涉及具體的利益衝突和政治問題,在黨管媒體的大背景下,絕大多數的媒體和記者編輯並不會因此而被處理。李佩鈺案背後的政治因素可能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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