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 App
  • 會員中心
  • 訂閱管理
  • 常見問題
  • 登出

日本政府將修法 父母離婚後可共有親權

本文共419字

中央社 東京8日綜合外電報導

日本政府今天敲定民法修正草案,將修改現行父母離婚後僅有一方能擁有未成年子女親權的規定(單獨親權)。若修正草案通過,將准許父母離婚後共同擁有親權(共同親權)。

「讀賣新聞」報導,日本政府預計將修正草案送交本會期的國會審議,若通過將在公布後2年內實施。

根據修正草案,若父母離婚後對於未成年子女的親權無法達成共識,將交由家事法院判斷。

若父母其中一方虐待小孩或出現家暴等「損害小孩的利益」之虞的狀況,家事法院將會裁定父母其中一方單獨擁有親權。

在修正草案實施前離婚,並僅單方擁有親權的狀況,可以跟家事法院聲請變更,若法院認可,便能更改成父母共同擁有親權。

這項民法修正草案也明確化「父母的責任與義務」,明載不管父母是否有婚姻關係,將優先保障子女的利益。

此外,這項民法修正草案內容也包含創設「法定撫養費制度」,父母雙方離婚後即使未達成協議,與小孩同住的父或母可以向另外一方要求提供最低程度的撫養費。若延遲支付撫養費的話,可以聲請法院扣押財產。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延伸閱讀

上一篇
紐西蘭是否加入AUKUS 外長:決定前仍有很長一段路
下一篇
Fed 決策/抗通膨缺乏進展 但鮑爾說升息門檻比降息高

相關

熱門

看更多

看更多

留言

完成

成功收藏,前往會員中心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