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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電子會長李在鎔等13人全獲判無罪 不必再收監

本文共349字

聯合報 記者雷光涵/即時報導

南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今(5日)宣判,涉操控股價與會計造假違法資本市場法的三星電子會長李在鎔無罪;彭博社說,李在鎔不必再收監,對他而言是莫大的勝利。

首爾中央地院花1個小時宣讀判決文,焦點在李在鎔有沒有操縱股價,以增強自己在三星集團內的影響力。李在鎔獲無罪判決,讓全球最大記憶體、顯示器製造商三星電子解除經營警報。

李在鎔被控為繼承經營權,使用違法手段,檢察官去年11月對他求刑5年、併科罰金5億韓元(約台幣1100萬元)。但法院認為,集團旗下第一毛織和三星物產兩家企業合併目的並不僅限於強化李在集團內的影響力,而且沒有證據證明此舉造成股東損失,所有指控均無確鑿證據。

與李在鎔一同被提起公訴的三星集團未來戰略室前室長崔志成、未來戰略室前次長(社長)張忠基、未來戰略室前戰略組長金鐘重等13人,均被判無罪。

三星電子會長李在鎔  (左二) 被控違法資本市場法,5日在地方法院獲判無罪。法新...
三星電子會長李在鎔 (左二) 被控違法資本市場法,5日在地方法院獲判無罪。法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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