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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6旬婦說服法官 獲准取亡夫精

本文共462字

中央社 雪梨3日綜合外電報導

澳洲一名62歲婦女獲准採集亡夫精子,她讓法官相信在她丈夫過世前,他們夫妻倆曾考慮生小孩。

法新社報導,根據今天公布的法律文件,這對夫婦在他們31歲的兒子2019年命喪車禍後,兩人開始考慮再生孩子。

在車禍發生的6年前,他們29歲的女兒在釣魚時溺水身亡。

這對夫婦受到這些創傷事件刺激後,開始調查是否可用61歲丈夫的精子來讓代理孕母懷孕。

去年12月17日這名丈夫在家中去世後,妻子要求醫院太平間採集並儲存他的精子。但根據法律文件,醫院遲遲不行動,迫使這名婦女向西澳州(WesternAustralia)最高法院尋求緊急命令。

研究人員認為最好應該在死後一兩天內採集生殖組織。

法官西沃德(Fiona Seaward)允許採集和儲存精子,但表示在用於人工受精之前將需要另外的法庭命令。

西沃德的命令是在12月21日下達,但到了近日才對外公布。鑒於法律因素,這名婦女姓名不會公布。

儘管罕見,在澳洲從過世的伴侶身上採集精子並非前所未聞。

去年6月一名澳洲婦女獲准從丈夫身上取精,據報她的29歲丈夫在破碎的窗戶玻璃割到動脈後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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