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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搜有罪 荷蘭新法可處2年徒刑或76萬元罰款

本文共331字

中央社 阿姆斯特丹11日綜合外電報導

荷蘭參議院今天批准一項法律,將以恐嚇他人為目的,在網路上公布他人地址或其他個人資訊的「人肉搜索」行為視同犯罪。

路透社報導,近年來,以肉搜作為一種恐嚇方式的行為在荷蘭變得愈來愈普遍,緊急應變人員、警察、政界人士、記者、科學家和政府官員紛紛淪為攻擊目標。

韓國、香港和加州等美國多州也已通過類似法律,作為反制網路騷擾的行動之一。

儘管依照荷蘭法律,許多形式的恐嚇早已被視為非法,但針對肉搜的起訴經常失敗,因為公開散布他人個資者並未做出具體威脅。

「人肉搜索」(doxing)一詞源於駭客術語,意指獲得和發布檔案,或以「文件檔案」攻擊與抹黑他人。

荷蘭這項反肉搜法預計2024年1月1日生效,違者最高可處2年監禁,或最高2萬2000歐元(約新台幣76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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