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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媒報導,有台灣人在日本購買4.7億日圓的免稅品未繳稅便離境。海關人員表示,這對30多歲男女離境時,無法出示買來的高級手表、化妝品的下落,宣稱已寄回台灣,欠繳4700萬日圓的消費稅便搭機離開。
日本的免稅制度是購滿一定額度以後,在店家辦理現金退稅,而不是像歐盟、南韓等國家是在機場辦退稅,事後匯款進戶頭。日本考量便利性,讓觀光客在消費的商店辦退稅。
免稅品須為自用、送禮,不能留在購買的國家轉賣或使用,但日本允許外國觀光客在日本的時候,將免稅品當成「土產」寄回自己的國家,讓有心轉賣圖利的外國人鑽漏洞。
讀賣新聞引述海關人員的話說,他們查到30多歲的台灣男女在日本買了4.7億日圓的免稅品,出國時沒有帶這些商品,辯稱「已經寄到海外」。
海關進一步檢查他們郵寄的清單,品名、數量等與購買紀錄不符,裁定要徵收4700萬的消費稅。但是,實務上沒有補稅,海關通常難將當事人留置在日本,待他們已經離境,更追不到稅。
過去有外國留學生等利用紙本的盲點,在不同家百貨公司大買免稅品,其實累積已經超過免稅額度。2020年日本海稅當局採取免稅手續電子化,購買者在退稅時要掃描護照等,將購買紀錄上傳。
改採電子化減少超買免稅品的情形,但是在海關無法把逃稅的人留置,仍無法追稅。去年有366人被裁定要補稅,只有213個人共補7000萬日圓的稅,有21億日圓的消費稅沒有追回來。
2020年有中國7名男女在日本待超過半年,於大阪的百貨公司大買精品手表、包包等,消費金額高達77億日圓,國稅局要他們補繳7.6億日圓。沒繳多少就逃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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