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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經營危機警報解除 會長李在鎔涉會計造假案獲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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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憶體、顯示器大廠可專心衝剌晶片製造與AI科技

三星會長李在鎔。 (美聯社)
三星會長李在鎔。 (美聯社)

本文共788字

經濟日報 編譯林聰毅/綜合外電

涉嫌操控股價與會計造假的三星電子會長李在鎔5日獲判無罪,不必再收監,使這家全球最大記憶體、顯示器製造商解除經營警報,能夠更專心衝剌晶片製造與人工智慧(AI)等新興科技。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花了一個小時宣讀判決文,重點放在李在鎔是否操縱2015年三星物產公司和第一毛織公司的合併,以增強其在三星集團內的影響力以及獲取不正當利益。法官指出該案的一系列不足之處,包括證據的不可接受性,以及缺乏李在鎔意圖誤導股東的證據。

李在鎔被控為了繼承經營權,使用違法手段,檢察官去年11月對他求刑五年、併科罰金5億韓元(約37.6萬美元)。但法院認為,集團旗下第一毛織和三星物產兩家企業合併目的,並不僅限於強化李在鎔在集團內的影響力,也沒有證據證明此舉造成股東損失,所有指控均無確鑿證據。

同案被起訴的三星集團未來戰略室前室長崔志成、未來戰略室前次長(社長)張忠基、未來戰略室前戰略組長金鐘重等11人,也均獲判無罪。目前尚不清楚檢方是否要提起上訴。

李在鎔的無罪判決讓三星集團鬆了一口氣,因為該公司正面臨銷售下滑與獲利連四季走跌的困境。該集團也在努力因應全球經濟低迷以及在智慧手機領域的嚴峻挑戰。

在首爾漢陽大學教授政治學的金成洙(音譯)表示,這項判決反映了經濟情緒。「有些人不想束縛南韓最大的公司,但也會有人對正義提出質疑。」

首爾國立大學經濟學教授樸相因說:「這是一個完全令人震驚的判決。」 他並表示,這項判決將「導致外國投資人降低對南韓法律體系和資本市場健全性的信心」。

2017年,李在鎔因另一起與2015年官司相關的賄賂案被定罪,並入獄18個月。 他最初被判五年徒刑,罪名是向前總統朴槿惠及其密友行賄86億韓元(640萬美元),以取得政府對2015年合併案的支持。

李在鎔於2021年獲得假釋,並於2022年被南韓總統尹錫悅赦免,此舉延續了南韓對重大白領犯罪的寬大處理,以及對被定罪企業大亨的優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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