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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房貸負擔率連二降 全台僅四縣市「可合理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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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滑至64% 房價負擔能力與新北同為「過低」等級

房市示意圖。記者朱曼寧/攝影
房市示意圖。記者朱曼寧/攝影

本文共853字

經濟日報 記者陳姿穎/台北報導

內政部昨(12)日發布今年第1季全國及六都房價負擔能力指標,全國房貸負擔率為41.19%,季升0.94%,較去年同期上升2.84%,房價負擔能力維持「偏低(意味房貸負擔大)」等級。六都中,台北市房貸負擔率季減1.56%,已連續兩季下降。而綜觀全台房貸負擔率在「可合理負擔」等級中,僅剩基隆市、嘉義縣、嘉義市和屏東縣四地。

內政部表示,第1季全國中位數住宅價格季升2.1%,由850萬元升至868萬元,使負擔率增加0.85%,且受到五大銀行購屋貸款利率在3月升至1.985%,支付房貸金額增加,使負擔率增加0.48%,但因中位數家戶可支配所得同時上升0.99%,由88.4萬元增加至89.3萬元 ,使負擔率減少0.39%。內政部表示,綜合結果,今年第1季全國房貸負擔率季增0.94%,主要為中位數住宅價格及購屋貸款利率上升所致。

此外,第1季六都房貸負擔率部分,台北市房貸負擔率為64.5%,已連續兩季下降,季減1.56%,新北市房貸負擔率為54.13%,季升1.03%,皆為房價負擔能力「過低」等級;台中市為48.08%,季升1.55%,為房價負擔能力「偏低」等級;台南市、高雄市及桃園市則分別為39.96%、38.83%及33.88%,分別季升0.74%、0.07%及1.07%,皆為房價負擔能力「略低」等級。嘉義縣、嘉義市、屏東縣及基隆市為「可合理負擔」等級,其他縣市為「略低」等級。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指出,中位數房價確實有上漲、利率上升也造成房貸負擔加重,但中位數所得也有上漲,只是這次因房價上漲、利率上升的力道,大於所得增加的力道,所以房貸負擔還是加重。

內政部提醒,購屋貸款為長期支出負擔,民眾在購屋時仍須審慎評估整體利率調升對於未來還款負擔的影響。花敬群表示,平均地權條例已在7月1日施行,包括限制預售屋換約轉售、嚴懲炒作行為、預售屋解約申報登錄,建立檢舉獎金制度及私法人購買住宅許可制等,未來將持續辦理穩定房市相關業務,務實推動各項改革,並持續關注各區域房價變動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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