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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業自由化生變 喊重新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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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分割進入六年大限 財務不佳、新增淨零任務影響規劃 官員盼回到立院討論

蔡政府2017年通過《電業法》修法,要求台電須於六至九年內推動「電業自由化」,將台電分割為發電、輸配電、售電三項事業,開放市場競爭。記者胡經周/攝影
蔡政府2017年通過《電業法》修法,要求台電須於六至九年內推動「電業自由化」,將台電分割為發電、輸配電、售電三項事業,開放市場競爭。記者胡經周/攝影

本文共840字

經濟日報 記者鍾泓良/台北報導

蔡政府2017年通過《電業法》修法,要求台電須於六至九年內推動「電業自由化」,將台電分割為發電、輸配電、售電三項事業,開放市場競爭。經濟部及台電近期坦言,因新增2050淨零碳排任務,加上台電近年財務不佳,能否續推電業自由化要重新評估。

蔡政府2016年上任後,為解決台電壟斷電力市場,服務、效率難以因競爭提升,電價無法反映市價,在2017年修正《電業法》時納入分割法源,要求台電在2017年1月11日新法上路後六年施行,得延長二次,總計三年;換言之,台電須於2023年至2026年間完成分割。

但六年以來,台電分割之事沒有顯著的進度;今年進入六年大限,台電已在年初申請並通過首次展延。

經濟部官員坦言,現在電力環境、趨勢與2017年時空背景大不同,分割面臨「功能」及「財務」兩大困境。

能不能分割、台灣是否需要電業自由化,有必要回到立法院重新再討論才能有下一步決定。

官員表示,首先功能面上,蔡政府上任推動電業自由化,積極推動再生能源以及避免台電獨大。但經過七年時間,台電確保國內穩定供電基本任務,也扶持國內再生能源發展;這兩年更為穩定國內物價,吸收電價漲幅,「確實是政策發展很好的夥伴。」

去年起蔡政府宣布2050淨零碳排政策,這項新任務是當年推動電業法修法始料未及,政府更需台電以國營事業角色扛起輔導或政策任務。

第二,台電近兩年吸收大量國際燃料成本,又穩定國內電價,導致累積虧損高達3,058億元,以巨額負債拆分成三項事業,光是債務分配就會吵得不可開交。

另外,未來還有核四認列虧損、強化電網及添購儲能設施所需支出。

台電說明,2017年電業法修法有兩個目的,分別是「綠電先行、台電分割」,如今綠電業蓬勃發展,達到階段性目標。

至於後續分割,過往全球電力市場趨勢是電業自由化,走向能源轉型及淨零轉型,但俄烏戰爭所引發的能源危機後,各國也都有調整。

台電強調,對2050淨零轉型任務,台灣需要什麼電業環境應有討論空間,並且客觀面對時空環境改變後審慎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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