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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指老家違建逃稅 賴清德:依法繳納

本文共880字

中央社 記者郭宣彣、黃旭昇5日綜合報導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質疑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賴清德老家違建、逃稅,賴清德今天說,此房屋是在區域計畫法通過前就已合法存在,而稅金部分只要政府有開立通知都會依法繳納。

賴清德今天到新竹縣湖口鄉顯聖宮參拜並接受媒體聯訪表示,他們家的房子已進行多次說明,關於稅金的部分,過去只要政府有開立稅單都有繳納,另在今年10月有收到通知要繳地價稅,也已依法繳納。

賴清德說,關於房屋稅部分,已收到新北市政府的通知,當事人也已委託專業人士申請繳納,若新北市政府核定,當事人也都會繳納。

賴清德表示,此房屋早在區域計畫法通過之前就已合法存在,但在民國77年,政府廢止礦權後,一直未有妥善的處理礦區民眾居住權問題,也就是從來沒有重新編訂,讓礦區的居民房子年久失修且無所適從。

賴清德說,在此狀況下,他要請新北市政府能夠本於職權,也能夠本於照顧民眾的立場,盡速進行妥善的處理,照顧整個礦區,以及所有的民眾。

賴清德表示,目前當事人仍未收到新北市政府的通知認定此房為違建,但他不知道王鴻薇身為立委參選人,為何能早於新北市政府發出通知前就認定這房屋是違建。

賴清德指出,他希望新北市政府應該基於站在照顧民眾的立場,避免在這場選舉裡面,把這個房子淪為選舉的操作。

王鴻薇與國民黨新北市立委參選人林國春今天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稱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已於12月1日函復,有關賴清德位於新北市萬里區老家,經查該建物無使用執照及建物登記等合法證明資料,續經比對歷年空照圖,確認建物係屬民國98年6月24日以前既存違章建築。

新北市政府今天表示,賴清德老家既存違建案,工務局再度重申,該案址為既存違建是事實,新北市政府訂定有違章建築拆除優先次序表,對既存違建秉持一貫處理原則,拍照列管。

工務局發布新聞表示,關於賴清德老家違建,已於今年9月勘查;經比對相關資料後,認定屬於98年6月25日以前既存違建,並依新北市違章建築拆除優先次序表規定,拍照建檔列管,不另寄發認定通知書。

至於發函給國民黨籍新北市議員林國春的函件,工務局說,這是因應市議員服務處詢問相關案件處理情形,回函說明市府處理拆除違章建築的優先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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