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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選會20至24日受理總統候選人登記 保證金1500萬

本文共656字

中央社 記者陳俊華台北16日電

中選會今天公告總統、副總統與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登記日期與必備事項,候選人可在11月20日到24日申請登記,從今天起可領取書表;總統候選人申請登記時,要繳納1500萬元保證金。

中選會上午公告第16任總統、副總統候選人,從11月20日到24日申請登記,地點在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申請登記時,每組候選人應繳納保證金新台幣1500萬元;保證金以現金、金融機構簽發的本票、保付支票或郵局業務專用劃撥支票為限;繳納現金不得以硬幣為之。

中選會也說,領表條件須符合第15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其所推薦候選人得票數之和,達該次選舉有效票總和5%以上或第10屆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或區域及原住民立法委員選舉得票率,達5%以上的政黨或其提名的擬參選人,或中選會發給完成連署證明書者,得親自或委託他人,從今天起就可領取書表。

中選會表示,同時應具備候選人登記申請書、最近3個月內戶籍謄本、足資證明曾設籍15年以上的戶籍謄本、刊登選舉公報的個人資料與政見、學位證明、政黨推薦書或完成連署證明書、授權查證外國國籍同意書、財產申報表等。

另外,中選會也公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在11月20月到24日間可申請登記,今天起就可領取書表;區域、原住民立委向各地方選委會登記,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選出立法委員則向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申請登記。

中選會說,應具備的表件包括候選人登記申請書、最近3個月內戶籍謄本、刊登選舉公報的政見及個人資料、學位證明、政黨推薦書、財產申報表等;申請登記時,每一候選人應繳20萬元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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