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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台銘:總統選舉應改兩輪投票絕對多數制

本文共747字

中央社 記者吳昇鴻台北17日電

鴻海創辦人郭台銘今天表示,現行政府體制「總統有權無責,行政院長有責無權」,他主張在野應宣示修憲落實「總統權責相符」,立即修改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將正副總統選舉改為「兩輪投票絕對多數制」。

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胡博硯指出,改為兩輪投票制是可思考議題,不過,終究仍須先討論修憲層面,而非修改總統副總統選罷法。

郭台銘下午在臉書發文表示,他主張「先談理念,再談合作」,國民黨與民眾黨代表日前舉行會談,內容觸及憲政體制工程,民進黨完全執政近8年來的諸多亂象、執政的傲慢獨裁,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現行體制「總統有權無責,行政院長有責無權」。

郭台銘表示,上世紀90年代開始檢討「雙首長制」弊病的文章、論壇,猶如汗牛充棟,主流民意也期待一部符合權責相符的憲法。

郭台銘指出,台灣走過前總統陳水扁時代的朝小野大,前總統馬英九、總統蔡英文時代的完全執政,掌握修憲主導權,甚至單獨獲得立法院3/4席次,憲政改革仍是原地踏步,這就是權力的傲慢、權力的魔戒。

他主張,第一、主流民意支持改革雙首長制,在野聯盟應宣示修憲落實「總統權責相符」;第二、「先修法,再修憲」應立即修改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將正副總統選舉改為「兩輪投票絕對多數制」,兼顧政治參與與政治穩定。

郭台銘說,他樂見在野陣營進行理念的溝通,這也是主流民意的期待,但知易行難,他期待理念不該只是一篇會議記錄,盼用理念凝聚主流民意,用行動回應民眾的期待。

根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總統、副總統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全體人民直接選舉,自中華民國85年第9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實施。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應聯名登記,在選票上同列一組圈選,以得票最多之一組為當選。

胡博硯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表示,憲法立法者立法時設想只有一輪投票,從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中,很難解釋兩輪投票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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