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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金管會前主委顧立雄於2018年公開提出修法的倡議至今歷時五年,終於迎來了開放投信業發行基金型REITs(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的重要時刻,並將由證期局擔任主管單位。而舊制信託型REITs仍然由銀行局主管,自從第一檔推出迄今已18年,目前僅存七檔,總市值僅約千億,平均年收益率未達3%,在檔數、規模、或收益率等方面皆與亞洲蓬勃發展的國家,像是日本、新加坡,相去甚遠。
基建能夠產生穩定現金流皆可能被納入
相較舊制銀行信託架構,投信業者本就擅長投資組合運用與管理,此次修法的第四十九條之三具體地開放多元投資標的,廣泛地納入風力發電及太陽能電廠、公共建設、醫療保健、長照、物流倉儲、數據中心等。簡單來說,只要是基礎建設能夠產生穩定現金流量皆可能被基金型REITs納入投資標的,這也符合國際的趨勢,日本、香港、新加坡、澳洲、韓國均有類似的基礎設施基金。除了有助於加速引導民間充沛資金投入台灣實體經濟發展之外,這些基建項目往往也有很深的ESG效果,能促進台灣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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