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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推廣正確騎車觀念 微型電動二輪車納重點

本文共433字

中央社 記者陳至中台北12日電

交通部於民國111年底修法,納管微型電動二輪車,且須在2年內完成掛牌。教育部近日舉辦高中騎乘安全研習活動,將微型電動二輪車納入重點,期盼教師提供學生正確觀念。

教育部今天發布新聞稿,112年度委託台灣師範大學團隊,在全國舉辦7場高級中等學校騎乘安全課程師資增能研習,共有357名教師參與。

教育部指出,因應111年11月30日法規修正上路,舊稱為電動自行車的「微型電動二輪車」正式納管,在2年內須全數完成掛牌、投保強制險,才能上路騎乘。

新法規實施後,微型電動二輪車雖仍不須考照,但年滿14歲才能騎,且要戴安全帽,並遵守不擅自改裝、時速上限25公里等相關規定。教育部表示,研習將相關內容納入教材與教學內容,讓教師們獲得最新政策內容,提供學生正確的觀念。

教育部表示,高中階段陸續有滿18歲的成年學生可考機車駕照,必須推廣騎乘安全,目前公共電視台已拍攝2部機車騎乘安全影片,可供課程教學運用。期許各校透過部定課程、校訂課程及教學活動,讓每名學生都能接受到交通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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