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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港山林事業所見證林業史 活化古蹟公開標租

本文共668字

中央社 記者李先鳳花蓮縣12日電

花蓮市美崙溪畔的縣定古蹟「花蓮港山林事業所」,見證日治時期花蓮的林業開發史,花蓮林區管理處為古蹟活化再利用、維護林業文化資產並與在地社區產業結合,將公開標租。

根據文化局資料,花蓮港山林事業所前身是花蓮港木材株式會社,於1919成立,當時採伐的區域於林田山與大安山一帶的檜木為主,同年官方設置「營林局殖產課東部作業所」;次年併入「殖產局營林所東部出張所」,主要工作為接受花蓮港廳與台東廳委託,負責造林工作。

1929年遷移出張所到現址,1942年東部出張所改稱花蓮港山林事業所。戰後,國民政府接管日據時期木材事業,花蓮縣成立山林管理所,直到1970年裁撤。裁撤後的辦公廳便成閒置空間。2001年民間團體號召志工、社區居民讓山林事業所重見天日,並獲得林務局同意開放供作講學等藝文空間使用,現在則由林務局收回管理。

花蓮林管處長黃群策表示,為再現歷史風華,2020年起依文化資產保存法及古蹟修復與再利用辦法,投入逾新台幣1400萬元辦理修復再利用,提升國有公用不動產活化運用效益,推廣文化資產、林業相關產品。

花蓮港山林事業所主體建築屬和洋混合風格建築,格局左右對稱、外觀簡潔。洗石子披覆鋼筋混凝土牆體,屋頂為木構架外覆文化瓦,大門飾有古典式樣拱弧與裝飾立柱,具有公共建築的象徵意義;院落中栽植大葉欖仁與大王椰子等南洋植物,呈現日據時期庭園特色。

為讓民眾有進一步親近使用山林事業所的機會,享受日式建築浪漫情懷,林管處依據「國有公用不動產收益原則」公開標租,自即日起至8月7日下午5時止,歡迎符合資格廠商踴躍參與投標,詳情可參閱林管處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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