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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會驗4件鱈魚標示2件不符合 籲政府加強稽查

本文共661字

中央社 記者楊淑閔台北5日電

消基會今天表示,鱈魚、多利魚(魴魚)較貴,可能被以假亂真,市調發現2件樣品把多利魚與其他魚名同時標在網頁上,恐生混淆,另4件鱈魚有2件標示不實,呼籲政府加強稽查。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召開「低價魚以假亂真?2023鱈魚及多利魚攙偽調查測試」記者會,發布3月間在市面上隨機購買6件樣品的調查結果,其中購買品名為鱈魚4件,以及品名同時標示多利魚、巴沙魚、鯰魚等2件。

消基會董事長吳榮達指出,鱈魚是指大西洋鱈、太平洋鱈、格陵蘭鱈、阿拉斯加鱈等,但走訪市場看到很多「比目魚」被標示成「扁鱈」,會讓人誤以為是「鱈魚」;「多利魚(魴魚)」與「巴沙魚(鯰魚),也有類似問題。

消基會檢驗長凌永健說,4件鱈魚有2件的定性檢驗結果,與標示的品名不符合。吳榮達表示,不符合的2件外觀乍看很像鱈魚,但檢驗出來確實不是,也難以判斷是哪一種魚,若是「油魚」,在部分國家甚至是不能食用的品項,因為含有人體無法消化的蠟脂,有可能吃了會拉肚子。

吳榮達並說,鱈魚部分,有一半與標示不符合,違規狀況非常高,呼籲主管機關密集多次及加強稽查。

多利魚(魴魚)部分,吳榮達說,有2件樣品在網頁說明同時以「多利魚、巴沙魚、鯰魚、魴魚」、「鯰魚、多利魚」混用,雖然寄給消費者的商品上標示為鯰魚,即巴沙魚,但是網頁上的說明方式,會讓人誤以為包含上述幾種魚類;消基會將發函主管機關,建議是否應修法訂定規定,讓處罰有依據。

消基會消費者報導雜誌社社長許宏宇表示,根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發函內容,「鱈形目」魚種方得標示為「鱈魚」,標示不實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可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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