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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魚小心「以假亂真」 消基會檢測5成鱈魚遭低價魚混充

本文共1411字

聯合報 記者陳宛茜/台北即時報導

你買的鱈魚真的是鱈魚嗎?鱈魚價格較貴,市面經常出現以較便宜的魚種混充鱈魚販賣,如油魚混充為鱈魚,連五星級飯店自助餐都曾出現此一亂象。消基會3月間在新北市及台中市傳統市場、量販店及網路電商,購買品名為「鱈魚」的樣品4件,經魚種測試發現有2件並非鱈魚,「魚目混珠」現象達五成。

消基會董事長吳榮達表示,會將此次檢驗發現標示不實的商品,發函給主管機關;業者違反食安法第28條規定,可處新台幣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

消基會此次檢測的4件鱈魚樣品,3件生鮮,1件為加工樣品,樣品經DNA萃取後進行魚種鑑別,發現2種與標示和宣稱內容不符。其中一款品名標示為「格陵蘭鱈魚」、一款商家口述是「鱈魚」,鱈魚魚種鑑別結果均為陰性,恐違反《食安法》第28條標示不實。消基會檢驗長凌永健表示,這2件「混充鱈魚」的商品與其他鱈魚商品相比,價格只有8分之1。

吳榮達指出,有消費者反應購買「鱈魚」,食用後發生腹瀉排油的窘況。在自助餐店、鐵板燒也常見「鱈魚」品項,經過調味或油炸後販售,吃了這道「鱈魚」卻有排油現象。這是因為消費者購買的不是真的「鱈魚」,是一種品名被冠上「鱈」字,實名為「蛇鯖」(俗稱「油魚」)的魚類,「油魚」在生物學上屬於「鯖形目」,在部分國家甚至是不能食用的品項,因為在這個魚體中含有人體無法消化的臘脂,部分消費者食用後可能會發生腹瀉排油。

鱈魚一般是指大西洋鱈、太平洋鱈、格陵蘭鱈、阿拉斯加鱈等「鱈魚目」,但市場走一圈,很多「比目魚」標示為「扁鱈」,讓消費者誤以為是鱈魚;還有少數宣稱是「圓鱈」的魚種,其實就是售價便宜很多的「油魚」。

消基會社長許宏宇表示,「圓鱈、扁鱈」其實和「鱈魚」是不同的魚種。食藥署規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如果商品以特定的魚種名稱作為品名,產品內容物應確實含有品名所宣稱之特定魚種。「圓鱈、扁鱈」未依前述規定標示清楚而使消費者誤解為「鱈魚」,恐違反食安法第28條規定,可處新台幣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商品須依第52條限期回收改正。消基會會將此次檢驗發現標示不實的商品,發函給主管機關。

另外,多利魚(或稱魴魚)與巴沙魚(或稱鯰魚)也有「混魚」的現象。尤其是切片狀態的商品,無法由外觀判斷。巴沙魚經常被混充為多利魚販售,其實兩者為不同魚種,價格有落差、口感也不相同。

消基會此次也針對網路電商標榜品名為「多利魚」、「巴沙魚」、「鯰魚」或「兩種品名同時標示」的商品,進行品名調查、魚種鑑別試驗。調查發現,2件電商購買的巴沙魚、多利魚產品,雖然實際購買後在商品標示都是寫鯰魚,沒有混充情況,但網頁上都採多種魚類品名並列方式,會讓消費者誤會買到多利魚。

許宏宇表示,對於網頁上採不同魚種並列方式是否違法,消基會會請主管機關進一步認定,並輔導業者做清楚的標示。

消基會指出,建議主管機關應搭配圖示向消費者進行宣導魚種的正確名稱,尤其是切片後的魚排,可配合圖示,讓消費者在購買時可以自行判斷真偽。此外,主管機關應對傳統市場及網路電商等,進行宣導教育及規範,讓業者能有正確資訊可以提供給消費者正確魚種名稱,避免消費者購買到不適合自身食用的商品。

針對業者,消基會呼籲,業者應對自家販售的魚種名稱應有正確的認識,避免品名標示錯誤而不自知,讓消費者誤會,造成消費糾紛。販售業者應正確標示並揭露產品訊息,不得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

至於如何分辨真魚假魚,吳榮達表示,魚類切片後很難從外觀判別,消費者可多從商品標示成分、價格做判斷。

消基會3月間在新北市及台中市傳統市場、量販店及網路電商,購買品名為「鱈魚」的樣品...
消基會3月間在新北市及台中市傳統市場、量販店及網路電商,購買品名為「鱈魚」的樣品4件,經魚種測試發現有2件並非鱈魚,「魚目混珠」現象達五成。圖/消基會提供
消基會3月間在新北市及台中市傳統市場、量販店及網路電商,購買品名為「鱈魚」的樣品...
消基會3月間在新北市及台中市傳統市場、量販店及網路電商,購買品名為「鱈魚」的樣品4件,經魚種測試發現有2件並非鱈魚,「魚目混珠」現象達五成。圖/消基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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