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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循環經濟/生產者延伸責任 納歐盟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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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 記者王郁倫/專題報導

歐盟執委會在2020年3月發布「循環電子產品倡議」(Circular Electronics Initiative),加強要求在歐盟境內販售的科技廠商,必須增加產品的使用壽命、可維修性及可回收性,並將「生產者延伸責任」立法管理,要求生產者必須肩負產品設計、回收和最終處置責任,電子大廠環境責任愈來愈重。

歐盟更率先宣告2027年前,在歐盟境內販售的電子產品需具備可拆卸電池能力,也就是消費者在沒有專業知識跟工具下,都應能輕易更換電池,以利回收及重複使用延長產品壽命。

台灣也在9月舉辦手機分類回收標示相關規定遵行事項草案座談會,目標草案2024年實施,要求業者2025年循環率(含手機回收及維修)達15%,2030年可達30%,若手機業者沒達標會遭受罰款。

然而,過去環境部每年都舉辦手機回收月,推各種方案鼓勵消費者拿出家中舊機,但環境部統計,每年台灣智慧手機銷量高達600萬台,但換新機不表示拿出舊手機回收,許多人出於擔心個人資訊外洩而不回收,2022年台灣手機回收率僅12%,調查原因有三:回收管道不明確、資安疑慮、缺乏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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