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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陞案 許金龍判賠54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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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 記者林孟潔/台北報導

樂陞科技前董事長許金龍因營造日商百尺竿頭公司有意收購樂陞的假象,事後併購案破局,2萬名投資人因此受害,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提團體訴訟求償。

台北地方法院判許金龍應賠償54億餘元,由於全案還可上訴,受害股民何時能拿到錢仍是未知數。

法院判許金龍賠償54億元中,有52.9億元分別與百尺竿頭公司、負責人樫埜由昭、樂陞前財務顧問林宗漢、中國世紀華通總裁王佶、VBL公司負責人鄭鵬基、股市作手楊博智等人要負部分連帶責任;許金龍另就內線交易部分,應單獨賠償1億餘元。

另外,樂陞前獨董陳文茜、尹啟銘、李永萍、樂陞前代理董事長李柏衡、前財務長謝東波、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康和綜合證券等判免賠。

法院調查,許金龍為讓樂陞科技股價不墜,2016年5月與樫埜由昭、王佶共謀,由樫埜由昭對外稱出資20%,創造百尺竿頭公司公開收購樂陞假象。

投資人誤信公開收購方為日商,而非陸資,大量買股,但最終沒有完成公開收購,樂陞股票大跌。

刑事部分,更一審認為,許金龍使投資人誤信百尺竿頭資金充分,嚴重破壞證券投資市場秩序,去年依違反證交法判處十年徒刑,併科罰金6,000萬元,沒收12億元,案件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

2016年投保中心替近2萬名投資人向百尺竿頭、樫埜由昭、百尺竿頭關係企業、樂陞大股東「Mega Cloud」,提告求償46億餘元,因百尺竿頭公司等被告審理期間未到庭,台北地院全額判准,全案確定。

2017年投保中心另向樂陞、許金龍及董監事、陳文茜、李永萍、尹啟銘等人求償逾39.59億元,當時是歷年求償金額第三高;法院審理期間,訴訟對象與金額不斷擴充,增加百尺竿頭公司、樫埜由昭、王佶、楊博智、鄭鵬基、會計師事務所和證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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