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櫃買中心對樺晟違反重大訊息規定 處違約金

本文共139字

經濟日報 記者王奐敏/台北即時報導

櫃買中心表示,樺晟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202)前因負責人發生存款不足退票,該公司未依規定於期限內發布重大訊息,已於2024年2月26日處以違約金新台幣3萬元,今該公司於2月29日再次發生負責人存款不足退票未依規定於期限內發布重大訊息,櫃買中心爰對該公司處以違約金新台幣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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