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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企資格被撤銷的後果分析

本文共1148字

經濟日報 夏嵐(富拉凱投資銀行 中國註冊會計師)

台商應留意大陸官方撤銷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認定的作法,避免日後的補稅及滯納金風險。

台商想盡辦法爭取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當然是為了企業所得稅25%的稅率可以降到15%;但別忘了,高企認定自發證之日起的三年內,只要被發現有不符合高新條件情況,一旦高企資格被撤銷,將立刻面對以下風險:

1、追繳已享受的企業所得稅優惠

以前年度所享受的企業所得稅率將從15%改為25%,台商需補繳企業所得稅外,還要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2、追繳已享受的先進製造業增值稅加計抵減

地方工信部門會將被吊銷高企資格的企業,列入不再享受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名單,推送同級稅務部門,稅務部門會要求此前已計提的加計抵減額進行轉出,已實際抵減的稅額需進行追繳。

3、偷稅、刑事處罰

若在申請認定環節發現有弄虛作假、偽造申報文件情況,有可能被稅務機關認定為偷稅,如無法按期補繳全部稅款及滯納金,則可能面臨被以逃稅罪論處的刑事風險。

若台商在明知自己不符合人員、研發、經營收入等情況下,仍通過修改、偽造文件等手段獲取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或取得財政補貼款,也有可能被認定為詐騙罪。

4、無法享受財政返還、重新申請限制

一旦被取消高企資格後,台商除無法享受高企的財政返還或扶持政策外,在一定時間內(目前部分地區為五年)都無法再次申請成為高新技術企業。

從過去實務中,已有不少案例證明高企資格被取消的嚴重後果,例如某上市公司年中發布公告,表明公司於2018年進行了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複審,後來收到《關於公示深圳市2018年第三批擬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名單的通知》,上市公司未被列入該名單中,也就是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複審未獲核准,須補繳1月-9月所得稅額人民幣2,200多萬元,引起外界質疑及小股東的不滿。

又例如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指導小組,於2023年7月27日、10月25日公布《關於公告2023年度上海市第一/第二批撤銷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通知》(滬高企認指(2023)007、011)中,共有124家企業被撤銷高企資格,原因是高新收入占比、研發費用占比、科技人員占佔比、創新能力等不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取消資格時間最早為2019年最晚2022年。

最後,在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法院的一份刑事判決書中,提及了許某某的詐騙罪,擔任法人代表許某某與負責申辦高企資格的仲介機構,合謀造假申報高新技術企業並獲取財政補貼,被認定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夥同他人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國家財政補貼,數額特別巨大,最終被定罪為詐騙罪。

台商在取得高企資格後,仍須高度重視高新企業認定後的資質維護,重中之重是針對創新能力、研發項目、研發人員、高新收入等研發過程中的重要資料進行提前準備,以便隨時經得起官方部門的審查。

(本文發自上海,網址www.mychinabusines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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