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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部大型BOT案首例...營運期將屆 遠通ETC最快年底簽新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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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計畫書有望過關 最多延約15年

交通部所屬第一個大型BOT案─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TC)營運期將屆滿,負責建置營運的遠通電收擁有優先議約權。 圖/遠通電收提供
交通部所屬第一個大型BOT案─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TC)營運期將屆滿,負責建置營運的遠通電收擁有優先議約權。 圖/遠通電收提供

本文共441字

經濟日報 記者楊文琪/台北報導

交通部所屬第一個大型BOT案─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TC)營運期將屆滿,負責建置營運的遠通電收擁有優先議約權,遠通向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提出新的投資計畫書已審核過六次,9月中將再召開投資計畫書審核會議,有望通過遠通投資計畫書,遠通將能取得十或15年新約。

順利的話將於今年底簽署新約,成為台灣第一個大型BOT(興建、營運、移轉)案合約期滿重新完成議約的首例。

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延約狀況
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延約狀況

高公局官員坦言,確實已完成多次審核遠通電收新投資計畫書,並要求修改,基本上其提出的營運、技術、財務等計畫書都沒有問題,預定9月中旬會邀集學者專家召開第七次投資計畫書審核會議,若無意外,應會順利通過。

官員說,遠通在新的投資計畫書中有提出延長合約十和15年兩個方案,兩方案對於未來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都會持續投資軟硬體,並維持扣款的可靠度與準確度,差別就在於延約十年的扣款委辦服務費較高,延約15年則較低。投資計畫書審核會議通過後,會討論給予延約多長的時間,原則上今年底前雙方應可簽署新的營運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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