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曉瑩(化名)今年62歲,二年前就已經從職場退休,勞保也已退保。儘管她已經符合勞保老年給付一次請領規定,但是她想選擇每月月領勞保老年年金,之前看到媒體報導50年次(1961年生)勞工要64歲才能請領,因此她只能一等再等。最近她一位朋友年紀比她小二歲,卻已經開始領勞保老年年金了,而且最近媒體也報導明年起要滿64歲才能開始請領勞保老年年金,讓她很混淆,她錯了嗎?
勞保年金2009年增加年金後,當時考慮未來國人平均壽命都拉長,因此雖然開辦請領年齡是60歲,但勞保老年年金法定請領年齡採逐年延後做法,也就是開辦前十年都是年滿60歲可以開始請領,但十年後每兩年提高一歲,也就是2018年起為61歲,2020年提高為62歲,2022年提高為63歲,2024年提高為64歲,以每兩年調高一歲,直至2026年以後,都是65歲才能請領老年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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