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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文化出版股份有限公司由李永然律師於1987年創辦,是國內專業出版法律圖書之出版公司,也是率先出版實務法律圖書的出版公司,致力出版實用、易讀的法律圖書,以建立民眾法律知識,提升法律能力為出版理念。
老陳為鋼鐵公司之負責人,與妻子心媛結婚四十餘年,育有兒子甲及女兒乙,現均已成年。老陳因有感於年紀已達六十餘歲,須趕緊培養接班人,近年將部分公司業務交予甲、乙二人經營,深覺女兒乙未來能勝任為公司帶來佳績,故於民國113年1月3日預立自書遺囑將所有其名下資產全數由女兒乙繼承。詎料,老陳於113年3月11日心肌梗塞去世,遺有坐落高雄市房屋五筆、現金二千萬及數筆股票。試問:老陳之妻心媛、甲、乙三人身為老陳之繼承人,繼承遺產後應如何辦理遺產分割?倘若老陳並無預立自書遺囑,三人應如何辦理遺產分割?
關於「法定財產制」,財產種類分為婚前財產及婚後財產,所謂婚前財產是指夫妻結婚前各自取得的財產,而婚後財產是指夫妻結婚後取得的財產,如果夫或妻的財產不能證明是婚前或婚後財產時,推定為婚後財產;不能證明為夫或妻所有的財產,推定為夫妻共有。而婚後財產在婚姻關係解消時,會有剩餘財產分配的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