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滋券」暑假用起來!教部體育署助攻運動產業發展

經濟日報 徐妤青

教育部體育署6月1日起每年常態發放青春動滋券,鼓勵16歲至22歲國民積極參與體育活動和觀賞運動賽事,經統計,青春動滋券首月抵用情形,依業別抵用金額,最大宗是運動場館業(54.23%)與運動休閒教育服務業(38.60%),依縣市抵用金額,前五名為台中市、高雄市、彰化縣、新北市、台南市,

體育署表示,從數字中可知,青春動滋券實質推動運動產業發展,樂見在暑假期間有更多學生們積極參與運動和觀賞比賽,度過充實而有意義的暑假時光。

體育署鼓勵更多業者到「動滋網」登錄成為合作店家,並加入優惠加碼行列,提供青年更多元消費抵用選擇,共同擴大產業規模,日前已展開各縣市巡迴招商說明會,希望輔導業者數位轉型及擴大青春動滋券合作店家。

體育署提醒,青春動滋券限本人使用,領券後請妥善保存個人資料,避免遭有心人士盜用,影響自身權益。詳細的優惠店家和活動資訊見動滋網(500.gov.tw)查詢,或撥客服專線02-77523658洽詢。

教育部官員7月18日於「全國教育局(處)長會議」宣傳青春動滋券。 體育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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