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業自律規範 三個共識

經濟日報 記者廖珮君/台北報導
金管會。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im.B不動產借貸媒合平台以假債權標的詐騙全台25億元,金管會副主委邱淑貞昨(7)日邀集七家P2P業者座談,達成三大共識,一、金管會將協助P2P成立公會,二、P2P已籌組自律聯盟,將提一份自律規範,以「打假標」為核心,三、重視金流信託和履約保證問題,金管會將請銀行公會重新研議分級管理的可能性。

願簽P2P自律規範者,包括鄉民貸、台灣資金交易所、Bznk必可、P2B好企貸、十萬伙急、iEstate土斯債權等六家平台業者,一旦違反自律規範最重會「被除名」,被除名,就等於失去投資人信賴。

自律規範共12條,最核心的「打假標」是允許投資人、自律聯盟、或受委託專業第三方可擔任查核者,查核P2P的借貸案件,例如可看借貸合約、看本票、是否一案多賣,及交易金流等。

業者說,打假標關鍵是「金流檢查」,有三大效益,一、查核案件真偽,二、掌握債權比例與金額是否匹配,如投資人投資3萬元,占3%,就可查另外97%在哪裡,若有假債權或是超賣將全現形,三、偵測不法。

業者指出,P2P債權債務關係需一對一的對應,金流也須有對應關係,若交代不清,就可能涉及吸收存款,有違反銀行法疑慮。業者傾向由投資人個人或集資委託律師或會計師做債權查核,若由自律聯盟主動或定期查核,牽涉範圍會比較複雜,但只要抓到一次做假,這家P2P業者就等於宣告結束。

延伸閱讀

P2P業者盼金管會訂定指導原則

投資 金管會 銀行

推薦文章

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