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路樹倒害死女騎士誰負責?地方無奈「三不管地帶」
新竹市大學路51巷本月19日發生路樹倒塌連帶拉倒電線桿,造成1名路過女騎士被壓重傷,送醫不治,受害家屬及相關受害者擬提出國賠。但該路段誰負責維護管理,竹市府、高速公路局看法不一,當地里長也無奈過去早提過要整頓該路段邊坡,但「三不管地帶」無人聞問,立委鄭正鈐今天表示,將邀市府及高公局協商,盡速達成共識。
該起意外事件發生在19日上午8點多,大學路51巷邊坡一棵高10公尺路樹因根基不穩,遭遇風雨後斷裂倒在道路上,當時波及路過3輛機車及1輛汽車,其中一名46歲女騎士閃避不及,被路樹連帶壓倒的電線桿打中,頭部撕裂傷多處流血,傷重送醫仍不治。
據了解,女騎士為科園里人,當天跟丈夫分騎一輛機車出門上班,行經大學路51巷遭遇橫禍,家屬近日在臉書發文披露此事,批評市府和高公局互踢皮球、草菅人命。
竹市府說明,事發地點位屬科學段二小段1地號邊坡,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為高速公路用地,依公路修建養護管理規則第43條與第45條等規定,高架公路下方道路非市區道路、非市府開闢道路,邊坡為高架公路墩柱安全防護設施,且邊坡上植物非景觀設施及植栽,其養護管理責任屬高速公路局權責,非市府權責。
立委鄭正鈐獲悉此事件也接獲遭遇車損的民眾陳情,今天邀請高公局說明;高工高公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長吳文益提出公文表示,該路段權屬高公局,但竹市府2016年進行拓寬工程時,去函表示由市府自行闢設及後續管理維護。吳文益並出示民眾層反映該路段邊坡植物傾倒,高公局函請市府處理的公文,認為該維護管理責任屬於市府。
「無論責任歸屬是高公局或新竹市政府,公部門都應當共同承擔起保護民眾安全與權益的責任。」鄭正鈐說,高公局與市府都是公部門,各執一詞只會讓民眾認為公部門在推拖責任,之後將邀集市府與高公局召開協調,盡速達成共識,維護民眾權益。
當地科園里長徐兆生表示,該處為高公局土地,由於邊坡樹木很高,長年沒有修剪,里辦公室過去向高公局反映多次都沒人處理,志工只能幫忙修剪下方矮灌木。身為小里長很無奈,過去透過議員想要爭取邊坡改善,高公局稱是市府要負責後遲無下文。
「大學路51巷是往竹科的要道,交通流量大,政府要重視。」徐兆生說,邊坡樹木生長雜亂,還生長超過高架路段、下方根部支撐不足,但卻是三不管地帶,科管局說不是他們管的,高公局與市府也都說是對方的,這處應好好整頓,讓行車環境更安全。
據了解,由於大學路51巷還有其他樹木有倒塌疑慮,新竹市政府城市行銷處指出,雖然權管責任尚未釐清,但基於安全已經申請路權,將於本周末派員清除邊坡樹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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