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廣設充電樁 八縣市示範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環境部昨(24)日說明二期空汙防制方案,包含擴充電動車充電樁,並選定新北市、桃園市等八縣市。聯合報系資料照

環境部昨(24)日說明二期空汙防制方案,包含擴充電動車充電樁,並選定新北市、桃園市等八縣市、近500處公有場域給予補助,加速導入充電樁,同時達到減空汙及減碳效果。

二期空汙防制方案中,環境部在未來四年將投入79億元,今年預計有5億元用於補助地方政府充電樁,共有八縣市提出計畫通過評比,將成為示範縣市,包含新北市、桃園市、嘉義縣、嘉義市、台南市、高雄市、台東縣、金門縣。

環境部指出,經過盤點約有近500處公有場域,像是公有停車場等,將陸續投入預算補助地方政府,逐步完善電動車路網所須的基礎設施。

此外交通部也規劃推動交通運輸節點設置公共充電樁,交通部官員表示,2023年至2024年也已規劃近10億元協助充電樁建置。換言之,加上環境部預算,近兩年相關部會至少將投入近15億元。

環境部表示,二期方案重點之一是結合淨零排放政策,綠色運輸就是重要一環,除補助地方政府建置充電樁外,也持續推動鼓勵汰換老舊車輛,另外政院也核定2030年客運車輛電動化推動計畫,加速電動公車普及。

為提升空氣品質,環境部提出第二期空汙防制方案,方案期間為2024年至2027年,合計規劃766億元預算,最大宗用於台電、中油、中鋼等國營及政府轉投資事業,將砸650億元進行製程改善、提升防制設備效率。

另外環境部則匡列79億元預算,用於補助電動公車、增設充電樁等;經濟部則分到18億元,用來工業輔導改善、電動物流車等;交通部、農委會等部會共19億元用於綠色運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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