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通ETC新約拚年中簽署

經濟日報 記者楊文琪/台北報導
遠通電收ETC營運期將屆滿,已向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提出新的投資計畫書。(本報系資料庫)

交通部所屬第一個大型BOT案-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TC)營運期將屆滿,負責建置營運的遠通電收有優先議約權,向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提出新的投資計畫書正審核中,若通過並完成議約,有望取得10或15年新約並於今年中簽署,成為台灣大型BOT(興建、營運、移轉)案合約期滿重新完成議約首例。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副局長彭煥儒最近表示,遠通已提投資計畫書,現正審核中,原則上會給一些意見,看遠通接不接受,接受的話就到議約階段,若順利,今年中會有一個比較好的結果。

據悉新合約重型機車也將納入照相扣款項目,彭煥儒說,不管是新車種或新路段,原契約就有處理機制,現在把它加進去而已。重機是特別車種,現在沒有偵測,未來若開放進國道,一定要設,只是目前國內對重機的想法還沒有共識。

至於續約年限,彭煥儒說,原契約是18年四個月,促參法規定不可超過原契約年限,新合約會給多長時間也是在談項目之一。

交通部 遠通 重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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