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爭取碳費優惠費率 環境部:不可以「搭便車」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環境部昨(3)日表示,企業自主減量的指定目標會考量行業、製程差異,強調企業爭取優惠費率不能「搭便車」,必須是實打實的減碳才能適用。聯合報系資料照

碳費開徵在即,減碳達標才能適用優惠費率。環境部昨(3)日表示,企業自主減量的指定目標會考量行業、製程差異,強調企業爭取優惠費率不能「搭便車」,必須是實打實的減碳才能適用。

何謂「搭便車」?官員舉例,例如企業只是消極減產,不去履行減碳工作;或是用電大戶不節電,純粹靠政府能源轉型降低用電排碳係數,這些消極作為都不足以達成優惠費率適用要件。

環境部指出,例如在製程方面,為促成減煤,若繼續採用燃煤,肯定無法適用優惠費率,燃料燃燒會以天然氣為標竿值;另外也會訂定用電間接排放減量比率。換言之,企業若不認真減、用力減,將與優惠費率無緣。

環境部表示,企業提出自主減量計畫,透過轉換低碳燃料、採行負排放技術、提升能源效率、使用再生能源、製程改善等五項減量措施,達成指定目標者,可享有碳費優惠費率。

環境部初步規劃,自主減量計畫的指定目標,目標年預計定在2030年,應與國家減量目標連結,加大事業減量,而目前我國2030年目標是減量23%至25%,不過隨著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未來也可能檢討調整。

至於基準年,環境部規劃,既存的排放源是以2019年至2023年排放量平均值為準,新設排放源則採用第一個完整年度作為基準年。

再生能源 減碳 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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