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電信未落實KYC NCC處罰鍰445萬元

聯合報 記者馬瑞璿/台北即時報導

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今日決議,海峽電信針對「瑞○數位行銷企業社」、「林○資訊企業社」、「異○科技企業社」、「強○顧問有限公司」、「群○商行」、「鈺○數位行銷社」、「雷○企業社」等七家企業客戶,因未落實用戶資料查核,已違反電信法規定,共處罰鍰445萬元。

NCC說明,台灣宜蘭地檢署今年7月18日函知NCC,李○琪以瑞○數位行銷企業社名義,向海峽電信申請大量門號作為幫助詐欺使用,建請NCC查明是否符合各電信事業對於申辦電信服務時應持續強化落實認識客戶風險管理機制,嗣經NCC查證海峽電信對七家企業均未落實用戶資料核查,核以裁處。

NCC強調,為遏止用戶號碼或者電信服務淪為詐騙工具,已於今年6月訂定頒布「電信事業受理申辦電信服務風險管理機制指引」,強化電信事業受理用戶申辦門號時風險管理機制,尤其針對非本國籍人士及企業客戶加強KYC機制,且應設置獨立於通路及業務部門稽查小組,針對第一線受理申辦號碼或服務之作業情形進行稽查,NCC亦組成查察小組,督促電信業者落實用戶身分查核並加強管理,共同維護社會秩序及保障國人使用電信服務權益。

NCC 詐騙 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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