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屏總量管制交易僅69筆 環部:減空污多管齊下

中央社 記者張雄風台北28日電

環境部104年起實施「高屏地區總量管制」及交易辦法,累計至今空污交易僅69筆。環境部表示,除總量管制,另有汰舊或更換老舊燃油車、國公營事業減量等,高屏空氣品質仍有顯著改善。

原為促進高屏地區空污減量,前環保署(現環境部)於民國104年實施「高屏地區空氣污染物總量管制計畫」,累計至今高雄市及屏東縣共有90家公私場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實際削減量差額認可保留抵換及交易辦法」規定,透過申請及交易取得實際削減量差額。

然而,此計畫自實施以來,一直存在削減量差額流通性及實際抵換運用的問題,廠商為了保留額度以供自行營運、開發使用,常有「惜售」的情況出現;統計自104年至今,空污交易件數僅69筆。

環境部大氣環境司專門委員陳宜佳告訴中央社記者,雖然整體來看交易件數偏少,但其實自110年修法之後已促進交易量增加,近2年已完成15件交易。

此外,陳宜佳指出,由於110年的修法中,也修正持有削減量差額的有效期限為3年,屆滿申請展延時打9折,此措施讓持有額度的業者加速出售;交易件數增的原因可能與當地業者的擴廠、營運情況有關,有需求的業者增加後,也推動交易件數增加。

陳宜佳強調,其實近年來高屏地區空氣品質已有一定程度的改善,104年的細懸浮微粒(PM2.5)年平均值為23.5微克/立方公尺,到了111年已降至14.4微克/立方公尺;空污改善是多管齊下,包含老舊燃油車、柴油車的汰換,國公營事業的減量等,總量管制也是措施之一,都幫助高屏地區空污改善。

環境部日前公布總量管制區內實際交易情形,截至今年7月底,實際交易的69筆中,累計交易總額共約有粒狀污染物186.374公噸、硫氧化物444.072公噸、氮氧化物400.643公噸及揮發性有機物1120.287公噸。

空污 空氣品質 PM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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