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倫理爭議 教育部要求處理流程應法制化
近來許多政治人物陷入論文爭議,教育部近日要求各校檢視校內學術倫理案件處理流程,應明確「法制化」,建立標準作業程序,將納入獎補助款及招生名額核定的參據。
教育部於本月20、21日在台中市舉辦「111學年度大學校院教務、校務經營主管聯席會議」,對於學術倫理事件的處理方式,除委託國立大學校院協會進行研究,也依據監察院的建議在會議中提出宣導案,要求各校將檢舉案件的處理流程明確法制化。
根據教育部提出的書面資料,教育部建議將學術倫理審議委員會當作常設組織,屆期改選;遇到學術倫理案件,應有標準作業程序,確認檢舉人的人別和身分;在規定期限內處理案件,如遇困難須延長,一定要通知檢舉人和被檢舉人。
外界在討論論文是否抄襲時,常以論文比對系統的相似度百分比作為依據。但教育部提醒,這項數據僅供參考,最好要由學倫會的專家學者先進行專業判斷後,再進行比對。
另外,學倫會相關人員雖然沒有法定應迴避事項,但教育部要求採取最嚴格、公正的標準,有爭議時就自請迴避。被檢舉人也可依照行政程序法,對執行職務有偏頗疑慮的人員提出迴避申請。
推薦文章
-
拿坡里「8塊炸雞桶」買1送1!Popeyes開幕連3天送炸雞
-
桃園捷運棕線「被消失的一站」復活有望?市府:保留彈性
-
「老公怎麼還不去死」爆紅 呂秋遠給希望安養晚年男性同胞這建議
-
整理包/開發金股東會紀念品「野餐墊」亮相!四大領取管道一次看
-
柯建銘預告 明天立法院可能爆發史上最嚴重衝突
-
揭柯建銘利誘阻國會改革 傅崐萁:國民黨絕不接受招安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