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照顧國保被保險人 4月至12月自付額補助一半

中央社 記者楊淑閔台北30日電

勞動部今天表示,為疫後加強照顧國保被保險人,政府推出保險費加碼補助方案,對於民國114年10月31日前,繳納112年4月至12月保險費者,將由疫後特別預算補助其自付保險費50%。

勞動部今天發布新聞訊息指出,依據「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衛生福利部針對114年10月31日前,繳納112年4月至12月保險費者,將由疫後特別預算予以補助。

勞動部舉例,以一般身分被保險人來說,每月自付保險費將由新台幣1186元減為593元,今年4月到12月共計9個月,最多可獲得補助5337元。

由於國民年金保險費為每2個月開立一次繳款單,勞動部說明,勞保局今年5月底寄發112年3月及4月保險費的繳款單時,將主動顯示4月份保險費的政府加碼補助金額,被保險人繳費時可直接減免,不需另外申請補助。

勞動部提醒被保險人,今年5月、7月、9月、11月及明年1月底陸續收到繳款單時,記得最晚要在114年10月31日以前繳納,才可享有加碼補助一半保險費的優惠。

勞動部 勞保 共享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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