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失竊應辦註銷 牽動牌照稅計徵日
民眾若車輛失竊,應留意使用牌照稅計算。稅務機關表示,車輛如遺失,車主應向警察機關報案車輛失竊,並檢具報案證明單辦理註銷,使用牌照稅即計徵至失竊前一日。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表示,民眾車輛若失竊,應盡速報案處理,以維護自身權益,使用牌照稅方面,則可檢具報案證明單向監理機關辦理車輛失竊註銷,牌照稅即計徵至失竊前一日,若失竊日期無法追溯,計徵至報案前一日。
新北稅捐稽徵處指出,若隨後車輛尋獲,應向監理機關辦理重新領牌,否則原牌照已註銷,若再於公共道路使用被查獲,依《使用牌照稅法》規定,除補徵稅款,還須另處應納稅額二倍以下罰鍰。
推薦文章
-
整理包/5月報稅還能搶好康?盤點各家銀行、行動支付繳稅優惠一次看
-
88萬股東注意!開發金股東會紀念品野餐墊樣貌曝光
-
五金控法說 揭獲利展望
-
五大金融股主權基金加碼 中信金、合庫金等擁三優勢
-
法拍屋首季增一成 專家:有人找不到接盤俠
-
熱錢瘋狗浪來了!連兩天匯入巨款、匯市爆量強升 近日挑戰32元大關
留言